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施本允) 2021年 ,浙江浙江省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领域 、杭州重点媒体广告监测监管,发布组织开展商业营销 、年度护苗助老、虚假教育培训、违法医疗美容 、广告房地产等领域广告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案例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322件 ,浙江罚没款总计1628.94万元。杭州3月17日 ,发布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2021年度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年度以此告诫广告主、虚假广告经营者、违法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 ,广告严格自律 ,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同时提醒消费者加强甄别防范。
杭州东方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及药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通过悦美美容微整形与饿了么等网络平台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其中含有“杭州东方整形 正品肉毒素 安心省心放心”“唯一经CFDA批准的国产肉毒素品牌”等内容 ,并利用患者整形前后对比的形象证明其肋软骨隆鼻手术和光纤溶脂手术等服务项目效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和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10月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1万元 。
杭州萧山森山商贸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通过好易购电视节目宣传其铁皮石斛产品,其中含有将保健食品与药品进行比较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而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等内容 ,且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四)项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构成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广告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主动供述尚未掌握的其他时段投放的同一内容的违法广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项、第五十九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0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当事人处罚款23万元。
杭州现代科技专修学校教育培训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通过其自建网站发布教育培训广告 ,并在百度平台推广 。其发布的“杭州之江中复部分学生总成绩及单课成绩提升名单”中含有多个学生的姓名、单课成绩 、复读后中考分数”单课成绩、“提高分数”等内容,在“如何保证中考复读学生成绩提高”的宣传中含有“从目前历年的中考复读后成绩数据来看 ,提分概率在95%—98%,提分范围从60分到120分不等,数据非常美丽 ,用事实说话 ,所以没有实力的学校是做不到这样的成果”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三)项的规定 ,构成发布明示教育培训效果、利用受益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2021年8月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7.1万元 。
杭州恒和蕾束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折页广告等形式推销其开发的房产 ,未标明核准地名,且多次出现“别墅”“联排别墅”等字样,但其建设用地规划项目为“复式公寓”,房产预售证预售商品房类别为“普通住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发布广告时不准确、清楚、明白表示商品的性能、属性和房地产广告不显著标明标准地名的违法行为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021年7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并处罚款20万元 。
杭州潘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上宣传“100%哈佛麻省理工外教”“100%丰富英语教学经验 只选用具备丰富少儿英语教学经验的优质外教”“HSA甄选哈佛外教 平均每1000名哈佛外教仅有3名能通过爱课的筛选”,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实以上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1年8月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杭州如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普通服务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其自营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及多个头部行业微信公众号上投放上百条广告 ,宣传“只要办理了如程的会员卡,会员有效期内如程平台上所有的民宿酒店都可以免费住”